各會員單位:
2019年12月6日,我會發布了《關于停止合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工地評選工作的通知》,為穩妥做好過渡期內市級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工地評選工作和省級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工地推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具體通知如下:
一、在高標準,嚴要求的基礎上,結合實際,穩步過渡;
二、2020年1月1日之前合同約定“市標化”項目的驗評:
(1)按照合肥市建筑工程協會2018年7月12日修訂頒布的《合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工地評選辦法》(合建協〔2018〕22號文)進行初驗,增加一票否決項清單(見附件)。
(2)為避免施工企業合同糾紛,符合“市標化”標準的項目發文表彰,頒發證書。
三、省級標準化工地的推薦工作。
合同約定“省標工地”的項目,施工單位可直接向我會報送“省標工地”申報表,后隨機搖號選派專家按照《建筑安全生產標準化示范工地評價標準》(DB34/T5040-2016)進行評價,得分85以上進行推薦。
附件:一票否決項清單
1、參評項目發生過一般及以上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
2、參評項目在各級安全大檢查中被通報批評的;
3、參評項目在區級及以上行業主管部門日常監督檢查中,被責令全面停工的;
4、參評項目被市級及以上新聞媒體曝光,造成負面影響的;
5、“危大工程”未嚴格執行《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37號)規定的。
6、其他嚴重違反建筑施工規范要求和行業主管部門管理規定的。
合肥市建筑工程協會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