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建協[2021]11號
各會員單位: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及市城鄉建設局的堅強領導下,我市廣大建筑業企業及從業人員以“全省爭第一 、全國創一流”為目標,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經濟發展,攻堅克難,創新轉型,繼續保持了穩中有進的良好勢頭。為樹立典型、弘揚先進,激勵全行業又好又快地完成2021年各項工作任務,決定開展合肥建筑業2020年度評選活動?,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表彰對象
本次表彰的對象主要是合肥建筑業企業50強、最具成長型企業,全市建筑行業各類優秀企業、單項先進企業、先進個人等。
二、表彰名額
本次活動擬設置優秀企業、單項先進企業(同時獲多項獎勵的,不重復表彰)、先進個人(僅對所從事的一項主要工作進行表彰,不重復)三大類20項評比表彰項目(具體名額分配詳見附表)。凡符合建筑業優秀(先進)企業,先進個人評選條件的會員單位均可申報。
三、表彰方法和申報條件及要求
(一)市建筑工程協會及各專委會(部門)制定(修訂)的優秀(先進)企業(個人)的評選辦法、條件及名額附后。
(二)“建筑業企業50強”、“最具成長型企業”、“外向發展先進企業”的評選條件及申報(受理、表彰)等事項報經市城鄉建設局審定后另行通知。
(三)申報對象必須在安全生產、工程質量、市場行為、農民工維權工作中表現良好,未發生一票否決情況。
(四)單項先進是指企業在某項具體工作表現突出的,授予該企業獎項。各會員單位推薦的先進個人,應以基層人員為主。
(五)自愿申請參加評選的會員單位或個人需嚴格按照文件要求將申報材料及申報表等所需資料整理成冊,裝訂整齊,于2021年3月12日前,報協會相應專業委員會。由專業委員會受理、匯總,協會秘書處提出初審意見后,經向相關主管部門征求意見形成最終審查結果。
(六)協會在經公示公告等程序后,將對獲獎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
(七)表彰年度先進是一項重要、嚴肅的工作,各會員單位領導要高度重視,親力親為,公平公正,嚴格把關。
各會員單位要自覺對標先進典型,努力在全行業形成學習先進,爭當先進的良好氛圍,為實現我市建筑業高質量發展再作新貢獻。
附件:名額分配表、評選條件、匯總表、申報表.zip
合肥市建筑工程協會
2021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