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建立法務工作聯絡員制度的通知
各會員單位:
為了更好的服務會員單位,為廣大會員單位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協會決定組建法務工作網絡,建立法務工作聯絡員制度,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明確法務工作聯絡員
各會員單位明確1人為本單位的法務工作聯絡員,對于已設立法務部門的會員單位,其法務部門負責人作為協會法務工作聯絡員;對于未設立法務部門的會員單位,由會員單位指定專人作為協會法務工作聯絡員。
- 法務工作聯絡員的主要職責
各會員單位的法務工作聯絡員應按照協會統一要求做好協會法務聯絡工作,主要職責包括:
(一)配合協會做好普法宣傳工作;
(二)參與協會組織的相關法務工作活動;
(三)傳達協會法務工作要求;
(三)落實協會安排的相關法務工作。
三、相關要求
(一)各相關會員單位要高度重視法務工作聯絡員隊伍建設,落實人員,明確責任,并積極支持法務工作聯絡員相關工作,為法務工作聯絡員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二)請各會員單位填寫《法務工作聯絡員信息表》,并于4月19日前將《法務工作聯絡員信息表》電子檔發送至郵箱37055925@qq.com。
(三)為便于工作聯系和交流,請各會員單位確立的法務工作聯絡員根據本單位所在專委會,掃描以下對應的微信二維碼(見附件)進入專委會法務聯絡員群。
聯系人:劉林 聯系電話:62674642
特此通知。
附件:法務工作聯絡員信息表
合肥市建筑工程協會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