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4年度全市建筑業評比表彰活動的通知
合建協[2025]6號
各會員單位:
為服務建筑業高質量發展,鼓勵企業加強科學管理、提高經濟效益和綜合實力,激勵廣大會員企業爭先進、創一流,保持安全生產良好態勢,推動建設工程質量水平的提升,樹立典型、弘揚先進,激勵全行業又好又快地完成2025年各項工作任務,根據《合肥市建筑業優秀(先進)企業評選辦法》和《合肥市建筑業優秀(先進)個人評選辦法》,經協會六屆七次常務理事暨理事大會決定,現開展合肥建筑業2024年度評比表彰活動,具體通知如下:
一、表彰獎項。
本次表彰的獎項主要是全市建筑行業各類優秀(先進)企業、優秀(先進)個人等。
二、表彰名額。
本次活動擬設置優秀企業、單項先進企業、優秀(先進)個人三大類評比表彰項目,各優秀企業名額按照協會各專業會員總量的20%-25%擇優評選。凡符合建筑業優秀(先進)企業、優秀(先進)個人評選條件的會員單位均可參與申報,但同一企業不得同時申報兩個及以上優秀企業獎項。
三、表彰方法、申報條件及要求。
(一)市建筑工程協會基于《合肥市建筑業優秀(先進)企業評選辦法》和《合肥市建筑業優秀(先進)個人評選辦法》,制定2024年度的優秀(先進)企業(個人)的評選條件及名額(詳見附件1、2、3、4)。
(二)申報對象必須在安全生產、工程質量、市場行為、農民工維權工作中表現良好,未發生一票否決情況。
(三)單項先進企業是指會員企業在某項具體工作表現突出的,授予該企業的獎項;各會員單位推薦的優秀(先進)個人,應以基層人員為主。
(四)自愿申請參加評選的會員單位或個人需嚴格按照文件要求將申報材料及申報表(詳見附件6)等所需資料整理成冊,裝訂整齊(申報表中行業主管部門意見欄由協會集中報簽),并于2025年2 月17日至21日期間報協會相應專業委員會。
(五)由專業委員會受理、匯總,協會秘書處依據評選條件提出初審意見后,經向相關主管部門征求意見形成最終審查結果。
(六)協會在經公示公告等程序后,將對獲獎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
(七)表彰年度先進是一項重要、嚴肅的工作,各會員單位領導要高度重視,親力親為,公平公正,嚴格把關。
評選工作嚴格按照合肥市城鄉建設局《關于規范我局行業協會評選評獎和收費行為的通知》(合建[2024]12號)要求,遵循自愿、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開展,不收取任何費用。請各會員單位自覺對標先進典型,努力在全行業形成學習先進,爭當先進的良好氛圍,為實現我市建筑業高質量發展再作新貢獻。
特此通知。
附件:
合肥市建筑工程協會
2025年1月23日